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轉讓 - 商標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標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是指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限。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時間限制。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

未能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註冊核準後,予以公告。

  • 上一篇:楊光和條子現實中關系好嗎
  • 下一篇:64甲公司申請註冊的“鷹”商標,經商標局初步審定,乙公司認為與自己註冊在前的商標近似,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