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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官司經高院判決後,可以申請10年的長期商標嗎?

商標官司經高院判決後可以申請10年的長期商標。根據相關公開資料,《商標法》規定了商標使用後的維護期。商標註冊後五年內,因他人提出異議導致商標註冊無效,或者原註冊人未依法使用的,該註冊商標將被註銷。但如果商標已經註冊五年,續展後有效期達到10年,則可以申請長期商標權。長期商標權是商標註冊期滿後延續的商標權。其有效期為10年,每次延期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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