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使用範圍限於該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所以壹個商標註冊後,為了把它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同類別的其他商品上,應該把它當作另壹個商標,與原註冊商標無關。未經商標局核準,擴大註冊商標原核準使用的商品範圍,可以與他人註冊或者初步核準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因此,如果將註冊商標擴展到其他同類商品上,應當重新申請註冊,然後提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二十壹條:“註冊商標需要在同壹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法》第五十壹條:“註冊商標專用權以註冊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可以註冊其他產品。
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1.商標註冊申請書(加蓋申請人公章)。
2.六個商標設計。(申請表背面貼1張,交5張,圖紙清晰,規格長寬不小於5cm,不大於10cm。)
指定顏色,附帶1個顏色樣本、5個交叉色圖案和1個黑白圖案。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原件;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原件的,必須在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申請人的印章。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註冊的商標為人物肖像的,應當附肖像所有人同意使用該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公證聲明。
以自然人身份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1.商標註冊申請書(申請人簽名)。
2.商標圖案6個(申請書背面1,提交5個),圖案清晰,規格長寬不小於5 cm,不大於10 cm。如果指定了顏色,貼壹個色樣,跨色5,附上1黑白圖案。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建議註冊前壹定要核對商標,因為妳要註冊的群中可能有人已經註冊或提交了相同或近似商標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