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稅務登記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納稅人應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範圍(主營、兼營)、發證日期等。
②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內容: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③組織代碼證
組織代碼證是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的證書,證明企業組織已登記成立,證書上有壹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經常用到,壹般發壹個正本,壹個副本和壹個IC卡。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④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證》是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頒發給商標註冊人以證明其商標專用權範圍的法律文書。《商標註冊證》上記載的主要內容有:商標(圖樣),商標註冊號,商標註冊人名義及地址,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及其類別,商標專用權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⑤授權書
授權書是由當事人預備,及賦與壹位他信任的人之壹項權力——當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現問題,以致不能打理他個人財務時,替他作出財務上之決定,如買賣物業、銀行存支、交稅及交其他單據。授權書是可以即時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發生後才生效,直至當事人去世之時為止。如果沒有事故發生的話,當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財務。有法人授權書、委托授權書等。
⑥質檢報告
顧名思義就是質量檢驗報告,產品未經質檢嚴禁上市。
總結:現在很多證已經合並了,最常見的就是三證合壹,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壹證。六證合壹就是在三證合壹的基礎上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企業印章準刻證,也壹並加載到壹張證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