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名稱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變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證明;變更經營範圍的,如果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的,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及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變更營業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許可程序受理-審查-核準-打印註銷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