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投訴: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12020網站或前往工商部門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說明投訴事項和理由;
2.工商部門受理投訴:如消費者投訴事項符合要求,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七個工作日之內受理投訴並記錄相關信息;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受理消費者投訴後,在六十日內,消費者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人員等事項;
4.完成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由當事人及調解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同時加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印章,由當事人各執壹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壹份歸檔。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舉報的範圍是:
1、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2、假冒偽劣、合同欺詐、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
3、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4、廣告違法行為;
5、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行為等等。
三、如何寫投訴狀
1、消費者的來姓名以及住址、自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證);
2、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通常是形成壹篇投訴信);
3、需要出示投訴的證據(通常是相關發票、憑證、單據、照片等等)。
消費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訴,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提出。消費者委托代理人進行投訴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
四、舉報有獎嗎?
舉報的內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來實施相關獎勵的情況,如果相關舉報內容涉及的法律法內規的規容定條款不涉及獎勵的,就沒有獎勵,例如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的,因為商標法,沒有規定獎勵內容,所以舉報該種行為,沒有獎勵。獎勵的情況還涉及情況的真實度,和舉報的準確度,和處理的相關幅度問題。請事先跟有關接受投訴,舉報的部門說明,應該有更詳細的答復!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程序,及時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投訴材料、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並應當由消費者本人簽名。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 第六條,消費者投訴由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經營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消費者因網絡交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