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根據中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國際申請;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就其在中國的發明創造提出國際專利申請的,應當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同時委托涉外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應當遵守保密規定,即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壹般來說,申請壹項國際專利有三種方式,即巴黎公約、PCT和EPC。企業可以綜合考慮各種渠道的優缺點,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應用渠道。
常見問題:專利申請中的註意事項
1,巴黎公約的傳統方式:
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如果壹項發明想在壹個以上的國家獲得專利,申請人可以在優先權日起6個月或12個月內向幾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申請。但是這種方式需要在各個國家提交申請程序,制作符合各個國家要求的申請文件,申請人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和費用。
2.EPC方法:
專利申請人在歐洲有兩種途徑尋求專利保護。向歐洲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或者通過歐洲專利局(EPO)申請歐洲專利。歐洲專利局代表歐洲專利委員會成員國授予專利。EPC,EuropeanPatentConvention的縮寫,於1973年6月5日在德國慕尼黑簽署,也稱為慕尼黑公約。
該公約於1977年10月7日正式生效,共有8個創始成員國,即比利時、德國、法國、盧森堡、荷蘭、瑞士、英國和瑞典。6月1978日,首個歐洲專利申請被受理。目前EPC體系有32個成員國,同時有5個國家雖然沒有加入EPC體系,但承認歐洲專利。
EPC對所有歐洲國家開放,壹個歐洲專利申請可以指定壹個或多個EPC成員國。壹旦申請被歐洲專利局批準,它將在每個指定的國家生效。
3.PCT方法:
國際專利申請是壹項發明在《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的締約國獲得專利保護時,申請人按照規定程序向某壹締約國的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
主要目的是簡化以前在幾個國家建立的申請發明專利保護的方法,使其更加有效和經濟,並使專利系統的用戶和對該系統擁有管理權的專利局受益。
以上是申請國際專利的相關途徑的總結。相信妳能了解申請國際專利的相關途徑。另外,申請國際專利有兩種方式。壹種是申請人自己申請,壹種是選擇代理人申請。如果需要代理申請代理,不妨去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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