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初次參保的城鄉居民必須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可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流動人口居住地)村(居委會)或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登記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已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通過廣東稅務或揭陽稅務、微信官方賬號、廣東稅務通、廣東省儲蓄、自助辦稅終端、銀行網點(農商行、建行)等渠道繳費。
註意事項:
1,2024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年限截止到2023年2月31。如果逾期繳費,無法還,無法享受2024年的醫保待遇。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本人完成繳費、委托村民代收代繳或委托他人繳費後,通過“粵稅通”或“廣東省易”等渠道查詢繳費是否成功。繳費人查詢確認繳費成功後,可根據需要下載電子稅單並保存。
2.辦理繳費時,應選擇“保險”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並仔細核對申請資料中顯示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金額等關鍵信息是否正確。
3.在辦理繳費時,由於歷史參保地多等原因,壹個人今年可能有兩個及以上的申請數據。請在選擇本次要支付的申請記錄前仔細校對。
4、財政資金支付困難的參保對象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原渠道管理,不通過稅務部門。
5.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參保登記和申請數據推送業務。如果在稅務提供的各種支付渠道中找不到申請數據,可能會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個人未參保登記的,可通過“廣東醫保”微信小程序自行參保登記,也可憑身份證或戶口本到醫保經辦機構登記。
(2)如個人已辦理參保登記,請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查詢,確定個人申請資料是否已傳遞至稅務機關。
綜上所述,新參保、2023年未繳費參加居民醫保、退出政府資助低保、或未查到申請信息的城鄉居民,可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到戶籍地或居住地鎮(街)級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