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買註冊商標的商品嗎?根據商標法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是可以進行買賣的,那麽問題來了,哪些商品是必須要註冊商標的,如果想購買商標怎麽辦呢?
買賣商標的流程是怎樣的?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4至5個月左右。
什麽商品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我國現在實行強制註冊商標的商品範圍主要指兩類:
1.人用藥品
2.煙草制品
1984年頒布的《藥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頒布,1985年7月1日實施)也對藥品強制註冊商標作了相應規定,該法第四十壹條規定:“除中藥材、中藥飲片外,藥品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則》施行後不久,國務院頒布《煙草專賣條例》(1983年9月23日頒布,1983年11月1日實施),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沒有註冊商標的產品,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從1983年11月1日起,卷煙、雪茄煙也應當實行強制註冊商標制度。1991年《煙草專賣法》(1991年6月29日頒布,1992年1月1日實施)取代《煙草專賣條例》,但《煙草專賣法》第二十條仍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生產、銷售。”
以上就是關於已註冊商標是否可以買賣,什麽商品必須註冊商標的相關內容,如需註冊商標或購買商標,咨詢知識產權客服,會有專業顧問為您服務。
產品商標註冊商標轉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