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查看商品銷售:
買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先在賣方的儲存地檢驗貨物。交易壹旦達成,賣方應交付買方檢驗過的貨物。只要賣方交付經買方檢驗的貨物,買方不得對質量提出異議。這種做法多用於寄售、拍賣和展覽業務;
02、憑樣買賣:
(01)賣方樣品:
即以賣家提供的樣品作為交易的質量依據。壹般來說,銷售合同中規定質量以賣方樣品為準,即質量以賣方樣品為準。只要賣方交付的藍色貨物質量與其日後提供的樣品壹致,就方便購買,不允許對質量有異議;
(02)買方樣品:
買賣合同約定質量以買方樣品為準,今後賣方交付的藍色貨物質量必須與買方樣品壹致;
(03)反向樣本:
即賣方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壹個相似的樣品並提交給買方確認,樣品是等同的。今後賣方交付的正品質量必須以同等樣品為準;
其次,要表明:
01,按規格買賣;
02。按等級買賣;
03,按標準買賣;
04、憑證書和圖紙買賣;
05,靠商標和品牌買賣;
06、以產地名稱買賣;
面粉質量要求:
壹.健康指標:
1,感光指數:顏色正常,無異味、異味、異物。
2.蒸發殘渣(4%乙酸,60℃,2h)≤30(mg/L);蒸發殘渣(正己烷,20℃,2h)≤30(mg/L);
3.高錳酸鉀消耗量(水,60℃,2h) ≤ 10(毫克/升);
4.重金屬(以Pb計)(4%乙酸,60℃,2h)≤1(mg/L);
5.脫色試驗:乙醇、冷粕油、浸泡液均為陰性;
6.其他成分和指標符合GB9688-1988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衛生法》;
二、績效指標:
1,尺寸:48cm × 87cm內部尺寸(1cm)。
2.密度:14s ×14s/平方英寸,經≥7 /0.5英寸,緯≥7 /0.5英寸。
3.重量:單袋重量≥60g;10袋重≥ 0.62kg..
4.厚度:≥0.15mm。
5.原料:正品聚丙烯顆粒原料,不允許粉末或回收料,否則買方有權退貨。
6.顏色:白色,同批袋子顏色必須壹致,以本次招標雙方留樣為準。
7.拉力:經紗≥25公斤/英寸,緯紗≥20公斤/英寸。
8.強度試驗:相應重量的面粉裝袋後,從2米高度下落,無破損、不漏粉。
9.清潔:內外清潔,無汙染,無水滴、水漬、黑點、異味、袋內雜物、外觀無褶皺,必須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10.車縫:袋口不車縫(冷切法切割),平整無毛邊、斷料,袋口易撕,無斷邊、掉絲;包底三層折疊,雙線縫制,不掉針,不斷線。
11.招標產品不包括印刷。
12.印刷測試:招標人為中標人提供的產品印刷2000袋後,附著的灰塵對印刷沒有影響。
13.其他:包裝袋內必須沒有其他異物,適合包裝食用面粉。
檢驗條款:收貨時,在包裝外觀符合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隨機抽取5%的包裝進行開箱檢驗,然後從每個包裝中抽取2個包裝,檢驗上述質量的1-8項;隨機抽取整批數量的5%進行逐壹檢查。
檢查項目9-12的質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檢驗結果應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通知另壹方。如雙方對檢驗結果有爭議,SGS將對結果進行壹次復檢,檢驗費用由與復檢結果有較大差異的壹方承擔。
抗拉強度的測試方法:招標人在收貨時,選擇任意10個樣品袋,分別在經緯兩個方向裁出寬度為1英寸的織帶,長度相等。將其固定在張力計上,測量每根鋼筋的抗拉強度。最後,計算經紗和緯紗
達到平均水平。
超載和短裝:+/-5%(由中標人確定)。
包裝:500片/袋,內外整潔,防水防塵防汙染外包裝;註明合同號、數量和規格。
交貨時間:交付蛇口南順面粉有限公司工廠,2008年8月上旬至2008年6月底分批交貨+01。招標人將提前7天通知中標人具體交貨時間和數量;如果延遲交貨,每延遲壹天,應支付未交付貨物總值的千分之壹作為違約金。如果延遲交貨超過十天,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所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交貨地點:蛇口南順面粉有限公司工廠內
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並收到中標人發票後40天內電匯付款。
出票:17%增值稅全國正式專用發票。
質量處理:投標人提交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質量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GB9688-1988的相關規定,並應適用於面粉包裝;如果在抽樣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本合同產品有線頭殘留、袋內有臟袋或破袋等影響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招標人有權退回並取消本合同,並保留向中標人索賠相關損失的權利。如果招標人使用本合同包裝的面粉出口銷售,投標人應提供檢驗檢疫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具體出具時間由招標人通知。
爭議解決: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由招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