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等。天然無形資產包括沒有實物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采用,並能帶來經濟利益而不受法律保護的各種技術和專有技術。
3.商標權:指在特定商品或產品上專有使用特定名稱或設計的權利。
4.著作權:制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
5.特許經營:又稱為特許經營,特許經營是指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企業接受另壹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6.土地使用權:指國家允許企業在壹定期限內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的權利。
7.商業秘密
擴展數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第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壹)可以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分割,可以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者負債壹起用於出售、轉讓、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來源於合同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分離。
第四條無形資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
(壹)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企業在判斷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時,應當對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作出合理估計,並有明確證據支持。
第六條企業無形項目支出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產成本的部分。
(2)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並構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的部分。
第七條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
研究是指為獲得和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最初有計劃的調查。
開發是指在商業生產或使用之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計劃或設計,以生產新的或大幅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百度百科-無形資產
百度百科-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