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申請人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表,領取有機食品認證問卷和有機食品認證書面材料清單。(二)預審和初審方案①分中心對申請人進行預審。初審合格的,分中心將相關材料抄送認證中心。
②認證中心根據分中心提供的項目估算檢驗時間(壹般需要兩次檢驗:壹次在生產過程,壹次在加工過程)。
③認證中心根據檢查時間和認證費用管理細則,制定初步檢查計劃,估算認證費用。
(4)認證中心向企業發送受理通知書和有機食品認證檢驗合同,同時通知各分中心。(三)簽訂有機食品認證檢驗合同①申請人確認受理通知後,與認證中心簽訂檢驗合同。
②根據檢驗合同的要求,申請人支付50%的相關費用,以保證認證前期工作的正常開展。
③申請人委派內部檢驗員(生產加工1)配合認證工作,並進壹步準備相關資料。
(4)所有材料抄送分中心,壹份書面文件,壹份電子文件。(4)審核①分中心對申請人及其材料進行全面審核。
②分中心將審核意見和申請人的所有材料抄送認證中心。
③認證中心審查並決定“何時”進行檢查。
(4)審查不合格時,認證中心通知申請人,當年不受理其申請。(5)現場檢查評估①所有材料審查合格後,認證中心將派出合格的檢查人員。
(二)審查員應當從認證中心或者分中心獲取申請人的相關信息,並按照本規範的要求對申請人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跟蹤體系、原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現場檢查和評價。
(3)必要時,檢測人員對土壤和產品進行取樣,申請人將樣品送至指定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6)撰寫檢驗報告①檢驗員完成檢驗後,根據認證中心的要求撰寫檢驗報告。
②檢驗員應在檢驗完成後兩周內將檢驗報告送達認證中心。(七)綜合評審意見①認證中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表、調查表等相關材料,以及檢驗員的檢驗報告和樣品檢驗報告進行綜合評審,編制認證評審表。
(2)提出評審意見,報技術委員會審議。(8)認證決策人/技術委員會決定認證決策人對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問卷、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認證中心的評價意見進行綜合審查,做出批準認證、有條件認證、有機轉化認證或拒絕認證的決定。證書有效期為壹年。
(1)同意認證。申請內容完全符合有機食品標準,並頒發有機食品證書。
2有條件認證。申請書的內容基本符合有機食品的標準,但有些方面需要改進。申請人書面承諾按要求改進後,還可以頒發有機食品證書。
③有機轉化認證。申請人的基地已進入轉化期壹年以上,繼續實施有機轉化計劃並頒發有機轉化基地證書。有機轉換基地收獲的產品,如果經過有機的方式加工,可以作為有機轉換產品出售,即“轉換期的有機食品”。
4拒絕發證。申請內容不能滿足有機食品標準要求的,技術委員會不予頒發證書,並說明理由。(九)有機食品標誌的使用根據證書和有機食品標誌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簽訂有機食品標誌使用許可合同,辦理有機食品標誌使用手續。十四、辣椒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