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無論是對“新政”的壹致否定,還是對辛亥革命的全面否定,雖然其結論截然相反,但在思維方式上卻有壹些驚人的相似之處,即都是基於顧此失彼、厚此薄彼的兩極思維,從而忽略了歷史事件之間的時空關系,將復雜的歷史過於簡單化,導致讀者無所適從。
應該承認,在八國聯軍血本無歸的沈重打擊和屈辱之後,慈禧太後在赴xi安途中宣布的“新政”並非完全沒有誠意,也不是沒有具體措施和實際投入。所以不能因為“新政”的目的是維護清朝的統治秩序,就否定它本身。由於歷史條件不同,“新政”中改革的深度和成效無疑超過了19世紀的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正是通過“新政”,中國由傳統小農向現代工商社會轉變的跡象才真正顯現。經濟自由政策的頒布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壹定的制度基礎;現代軍隊體制、制度和現代人才觀念也開始沈澱下來;現代制度和司法體系也開始形成。除獎勵公司章程、試點商標註冊章程、商人總則、公司法、破產法、法官細則、集會結社法外,三大法律是《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大清刑法》、《民法草案》。
但也要看到,在19世紀統治者拖延了幾次改革機會之後,“新政”才開始。20世紀初,中國危機四伏,千瘡百孔。1911反清革命的高潮,就在清朝統治者無法再照常統治的時候到來,所以並不是像某些極端分子所說的孫中山等職業革命家的壹廂情願,而是人為制造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