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屬於狹義的知識產權,即都屬於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
2.性質相同,即都具有權利本體的私權和權利客體的非物質性。
3.都具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特征,即知識產權被權利人所壟斷,權利人壟斷了這壹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未經法律規定或者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權利人的智力產品。
4.兩者都具有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特征,即其權利不是無限的,而是受地域限制的,即具有嚴格的地域性,效力僅限於自己的地域;
5.兩者都具有知識產權的時間性特征,即其權利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壹旦超過有限的時間限制,他們的權利將自行消失,相關的知識產權將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
差異:
1.保護的目的不壹樣。對於受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商標權保護的是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
2.保護的對象和範圍不同。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發明,商標權的客體是由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構成的註冊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維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