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商號”商標用於區分不同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反映特定商品的質量、特點或服務,以方便人們購買或消費其品牌,防止在同壹種商品或類似商品和服務上與他人混淆。商號反映了壹個特定的主體身份,顯示了經營者的個性和管理水平。其目的是將自己的業務與他人的業務區分開來,避免在各種活動中與其他經營者混淆,使公眾產生誤解。商號是企業的名稱。有些企業的商號和商標是壹樣的,但在不同的地方,聯想電腦裏的“Lenovo”是商標,聯想集團裏的“Lenovo”是商號。還有壹些企業的商標與商號不同。商標是商標,商號是商號,寶潔是商號,玉蘭油、海飛絲、潘婷是商標。商標和商號具有區分產品和服務的功能,都是企業的無形財產權。兩者的區別在於,壹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壹般只有壹個企業名稱。商標壹經核準註冊,就在全國範圍內享有專用權。企業和商號只在特定區域享有專有權。商標的表現形式有文字、圖形、數字及其組合。企業的商號只能用文字表達。商號主要依據企業名稱登記和企業法人管理的管理規定進行調整,商標依據商標法進行調整。2.“商標”與“公司徽”公司徽,俗稱“公司徽”、“廠徽”或“團徽”,是識別企業實體或集團的標誌,具有區分不同經營者的作用。公司徽通常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平面標誌,多以企業名稱的縮寫、簡稱或符號圖形表示。商標和徽記代表了企業的經營理念、文化特征和價值取向,反映了企業的行業特點和經營理念,是企業精神的具體象征。師徽和商標在實踐中經常相互轉化。我國現行法律對公司徽記沒有明確的保護規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往往需要想辦法保護,完全可以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對公司徽記進行註冊,使公司徽記得到保護。實踐證明,這是壹種有效的方法。相反,有些商標經過廣泛的宣傳和使用,獲得了壹定的知名度,同時可以直接反映企業的特點,企業也可以將該商標作為會徽使用。3.《中國漢語大詞典》對“商標”和“招牌”、“招牌”的定義是:掛在店前作為標誌的牌子。招牌在中國歷史悠久,壹些老字號招牌更是家喻戶曉,經久不衰,比如全聚德、同仁堂、稻香村、壹德閣、瑞福祥等等。對於企業來說,招牌本身就是經營的壹筆寶貴的無形資產。隨著經濟的發展,當今社會招牌的範圍不斷擴大。比如企業建築的外觀、燈箱、霓虹燈都是招牌的表現形式,企業往往可以借助招牌達到廣告的作用。招牌的內容壹般由直接表明企業特征的文字組成,如企業名稱、商號、商標、獨特的廣告語言等。有時它直接由名稱、商號、商標等組成。單獨使用,有時也壹起使用。四、“品牌”與“商標”“品牌”與“商標”是壹對容易混淆的概念。壹些企業誤以為產品註冊為“商標”後就成了品牌。其實兩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有時這兩個概念可以等同於替代,但有時不能混淆。品牌是壹個市場概念,強調企業(經營者)與顧客之間關系的建立、維護和發展。商標是壹個法律概念,強調保護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我國,商標分為“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品牌”可以是註冊商標,也可以是未註冊商標。此外,品牌和商標也可以轉化。比如註冊壹個品牌取得專用權,就轉化為商標,具有法律意義。正是借助商標的法律功能,保護了品牌產生的超出產品本身價值的利益。(胡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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