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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怎麽辦理轉讓,讓閑置商標活起來

我國商標局為世界商標局。商標申請量、註冊量世界。閑置商標也越發的多,閑置商標越來越多的原因有:①很多企業對與自己相關的壹些商標進行先占,註冊商標時,對於同壹個商標,為自己企業在超出自己企業經營範圍的商品註冊商標,為將來企業擴大經營範圍做鋪墊,但暫時尚未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②職業商標註冊人搶註他人商標,但未投入商業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③企業啟用新的商標,舊的商標仍然有效,但停止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④註冊商標時,壹個商標中選擇了如幹個商品項目,其中部分被駁回,剩余核準註冊的商品項目於企業無用,造成該商標不能投入商業使用,為閑置商標。

被閑置的商標,可以采取轉讓、贈予、註銷等方式,進行轉移或消滅商標權。改制企業如果未超過壹年的移轉期限,應盡快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自改制之日起壹年期滿未辦理註冊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轉讓流程:

(1)填寫《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申請書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書式,寫明轉讓商標的號碼、名稱,轉讓人名稱、地址,受讓人名稱、地址、營業執照號,並另蓋雙方印章。(每壹件商標(每壹註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並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

(2)附送有關書件。在提交轉讓申請書時,應同時交送原註冊證,轉讓申請商標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營業執照,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加蓋公章)(註: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的真實性、有效性產生懷疑的,可以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或經過公證的復印件,公證不是必須的,但是為了避免後續會有麻煩,做壹下公證保險);

商標轉讓需要多長時間,目前商標轉讓審查時間來看商標局約在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核準商標轉讓,並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如果遞交之時,未能提交上述經公證的材料,有可以下發補正,核準轉讓時間相應延長,約在8-12個月左右。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是商標局已經批準的註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能得到商標的註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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