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人是公司還是個人?
商標註冊人,又稱“商標註冊申請人”。依法向商標管理機關申請商標註冊的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商標註冊人的申請經審查核準註冊後,成為商標所有人。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 *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 *雙方均享有並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1.申請的商標在公司名稱中:
公司名稱變更,商標申請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商標及時變更,如果被競爭對手或者居心不良的人舉報,會導致商標權的不穩定。
公司地址變更的,商標要申請變更。為了防止以後萬壹商標被撤銷三年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為文件商標局會直接郵寄到當時的註冊地址),相關文件就不收了。
辦理手續的費用不低。無論是變更還是轉讓,辦理壹個商標的手續費相當於申請新商標的費用。如果有多個商標,也是壹筆不小的開支。
2.註冊商標是以個人名義。
個人申請需要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在此特別聲明,根據商標局最新通知,個人申請商標時不再核查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比如開個賣煙酒的店,還可以註冊25種服裝商標。
商標在個人名下會有產權的問題。如果商標是結婚後註冊的,商標權是夫妻雙方的財產。辦理證照和過戶時,需要征得夫妻雙方同意。
2.商標註冊人的義務是什麽?
1.商標註冊人應當對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時,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2.商標註冊人應嚴格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註冊商標。
(1)註冊商標應當嚴格按照《商標註冊證》上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準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使用。
(2)商標註冊人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註冊商標的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不得擅自變更。
(3)商標註冊人超出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範圍使用其註冊商標,並標明註冊標記,屬於違法行為。
(4)商標註冊人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
(5)商標註冊人有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註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可以依法撤銷該商標。
(6)商標註冊人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向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註冊人可以是公司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個人。商標註冊人對使用其註冊商標的產品和服務質量負責,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並對被許可人使用其商標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商標註冊人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不得隨意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