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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商標權人在註冊商標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根據法律規定與司法實踐,註冊商標轉讓有哪些限制?

壹、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其商標專用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行為。經過轉讓,轉讓人失去商標所有權,受讓人獲得商標專用權,成為商標所有權人。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註冊商標的轉讓壹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壹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壹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註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註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註冊商標。

(2)作為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並或被兼並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壹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裏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並、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註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二、註冊商標轉讓有哪些限制

1、用於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商標註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於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於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於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就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壹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註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2、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壹商標所有人基於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壹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3、屬於***同所有的商標,某壹所有人未經其他***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有時,每個***有人如要轉讓屬於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有人的同意。

4、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註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並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後,才能辦理轉讓註冊。

5、轉讓註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於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註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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