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是多久?只要雙方約定的生效條件成立,合同就有效。轉讓合同是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合同,雙方均可在工作中要求將合同生效日期加入轉讓合同。但是,如果商標轉讓,必須向商標局提出轉讓申請。商標局出具《商標轉讓核準證》並公告後,商標就正式歸屬於受讓人名下,申請轉讓時間差不多6-9個月。1.商標轉讓合同是必備合同還是非必備合同?所謂本質合同,是指法律規定合同只能以特定形式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能否視為商標轉讓的必備合同,事實並非如此。《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不意味著商標轉讓合同是必備合同。如果轉讓方與受讓方口頭約定轉讓某商標,且該轉讓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應認定上述商標轉讓行為有效。2.商標轉讓合同的成立與效力商標轉讓合同是否成立,純粹是壹個實務問題,其意義在於認定合同是否已經存在,合同是否是本合同(即合同類型),合同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別。《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自承諾達成之日成立。就商標轉讓合同而言,自承諾達成之日起,商標轉讓合同自然成立。商標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商標轉讓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條件(法律主體、法律內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法律形式),依法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合同生效與否是壹個法律價值判斷的問題,其意義在於認定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從而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就商標轉讓合同而言,壹般情況下,商標轉讓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商標轉讓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生效設定了其他條件或者期限。3.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如上所述,商標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僅表明商標轉讓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這並不意味著商標權已經轉讓。《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此可見,商標權轉讓與商標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關系應該是,商標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商標專用權轉讓的前提,但反過來,商標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並不必然導致商標專用權的轉讓。眾所周知,物權變動采取公示公信原則。比如動產物權的轉讓壹般發生在交付時,不動產物權的轉讓壹般發生在登記時。根據這壹原則,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也是通過商標主管機關的核準和公告進行公示,基於上述公示產生公信力。壹般商標轉讓協議的生效時間會在簽署後立即生效,如果商標轉讓的生效時間涉及到壹些利益沖突,就要看雙方的和解時間,但這種情況壹般很少。在簽訂轉讓協議時,可以及時添加合同生效日期的說明,以便更準確地獲取。
上一篇:商標註冊被駁回怎麽辦?會有證書嗎?下一篇:上海商標註冊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