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為您解答:
近年來,隨著大家品牌保護意識增強,大家在參與市場競爭的同時,不斷保護自己的商標,同時對於商標的使用也日益謹慎。
考慮到在世界各國/地區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周期長短不壹(短則五六個月,長則三四年),很多企業在關於商標使用的問題上經常糾結:商標是應該等註冊成功了再使用,還是在註冊成功前即可以進行使用?讓我們壹起探討下。
通常情況下,壹般新設計的商標都建議先進行風險評估,這個風險評估包括註冊風險和使用風險。尤其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計數字顯示,目前中國的有效註冊商標已經達到二千萬件,在這個數量級別下,商標註冊越來越難,商標的使用侵權風險也越就越高,壹不小心就可能“侵權”哦。
因此,壹般申請人的意識是:為了避免侵權風險,商標要先申請,後使用,最安全的是獲準註冊後再使用。那其他國家是不是也是壹樣的?是不是可以保護未註冊的商標?我們壹起分析下:
世界各國進行商標確權的標準都不太壹樣,但是大體可分為兩種,壹是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如中國,韓國,歐盟等國家/地區;另壹種是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如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地區。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
“使用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當然需要提供在先使用的證據,最早使用時間等)。
從審查角度來看,針對以申請在先為確權原則的國家,則建議等商標註冊成功後再使用商標;而針對以使用在先為確權原則的國家,可在商標查詢後確認無侵權風險或侵權風險低的情況下先對商標進行使用。
此外,商標使用過程中需註意留存使用證據,無論是在主動遞交使用聲明程序以維持商標有效,還是在遇到搶註行為或侵權行為發生時,都可以有充分的證據支撐法律手段的實施,從而有效地維持商標註冊、打擊搶註行為。
目前,康信IP平臺“商標知識庫”中有31個國家/地區相關商標審查周期及流程等,後續也會不斷更新更多國家/地區相關信息,可供大家提前了解商標審查標準及周期,從而可以合理安排商標的使用以及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