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評估公司的每股凈值。1.按照現行公司法,這40%的股東只能通過轉讓股份的方式退出。首先應該轉讓給其他股東(股東有優先權)。這個優先權歸其他三個股東* * *,但是這個退股股東有選擇權,他可以選擇讓給某壹個股東。只有當他轉讓給第三方(非股東)時,其他股東才有優先權;
2.如上所述,這40%並沒有平均轉讓給其他三個股東。如果其他三個股東中有人堅持這種股份,可以按高比例分別買入(比如按照1:1.2);通常其他三個股東想要股份,就可以高價(也就是高比例)出售股份。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大家都看好這家公司,那麽股份轉讓是不能按照1: 1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