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保理業是在19世紀由現代美國商業代理活動的發展演變而形成的。中國最早的國際保理業務產生於1987。國際保理在華語地區已有多種譯法。
直到1991,中國原對外經濟貿易部(現商務部)組織外貿部門和銀行部門的專業人員考察歐洲的國際保理業務,最終決定在中國使用“保理”這個名稱,並壹直沿用至今。
條件:
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全部為實繳貨幣資本,來源真實合法。境內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由投資者壹次性繳足,境外公司註冊資本的繳付期限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支持有實力、有保理業務背景的投資者設立商業保理公司,推動保理市場主體多元化,其中外國投資者或其關聯主體應具備保理業務業績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