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投資者來說,上市公司突然倒閉,然後血本無歸,真的很少見。最多股價跌到1。而且國內上市公司的殼資源還是有價值的。如果最後失敗了,妳可以重組挽救殼資源,然後在退市公告後,還可以通過場外市場轉讓股份來減少自己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在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企業法人已經解散但未進行清算或者未進行清算,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承擔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