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引起的股份變動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引起的股份變動除外。
3.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2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離任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引起的股份變動。不受上述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不超過65,438+0,000股的,可以壹次性全部轉讓,不受25%的限制。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