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
鐵路政企分開。為促進鐵路建設和運營健康持續發展,保障鐵路運營秩序和安全,促進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完善綜合運輸體系。鐵道部制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統籌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發展,加快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其他行政職責,負責起草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企業職責,負責鐵路運輸統壹調度指揮,經營鐵路客貨運輸業務,承擔特殊運輸和特殊運輸任務,負責鐵路建設,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國家繼續支持鐵路建設發展,加快鐵路投融資體制和運價改革,建立健全規範的公益性線路和運輸補貼機制,繼續深化鐵路企業改革。
不再保留鐵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