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分紅。即以現金形式分配的股利。
(2)股票分紅。股東得到的不是現金,而是股份,股份根據企業利潤大小和股東持股數量分配到新股中。實際上,這種分紅形式是公司發行新股由原股東認購,但原股東不必支付現金,而是支付其應得的紅利,既降低了公司發行新股的成本,又維持了原股東在公司的股份比例。
(3)財產分紅。即以公司資產的形式分配股利,比如公司的其他證券和產品,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各公司分紅形式由公司實際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