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主要包括:
(壹)工業建設;
(二)水利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和土地復墾工程;
(三)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含貨場、編組站)、幹線公路(含調整公路、城市高架路)、電信工程;
(四)危險品、放射性物品和化學品倉庫;
(五)餐飲業、屠宰業、旅館和旅遊區;
(六)醫院、療養院、教學科研單位的實驗室(廠)、廣播電視傳輸設施和電影制片廠;
(七)城鎮汙水處理廠、垃圾(廢物)處理廠(廠)、城鎮環境整治項目;
(八)土地、流域等開發區(含工業區)和城市新區的總體建設和具體項目;
(九)國家、省和市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