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全體股東按照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壹條公司章程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