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消費金融業務許可證
意譯
消費金融牌照是指經銀監會批準允許機構從事消費金融業務的牌照。
分析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以小額、分散為原則,不吸收公眾存款,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辦法》所稱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消費(不含購房、購車)的貸款。消費金融公司的名稱應當標明“消費金融”字樣。未經銀監會批準,任何機構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
小額貸款公司牌照
別名:小額貸款營業執照
解釋:
小額貸款許可證是指經省金融辦批準允許機構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許可證。
分析:
凡省級政府能明確壹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可在本省(區、市)縣範圍內開展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本許可證的經營範圍: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個人貸款、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消費貸款、抵押貸款和創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