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小微企業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條: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萬元;
2、職工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納稅指標,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二、小微企業行業分類
1,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微型企業。
2.工業
從業人員少於1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4000萬元的中小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上,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300萬元的企業。
3.建築工業
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下或總資產8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總資產3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營業收入低於300萬元或者總資產低於300萬元。
模圈4、批發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