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資金融,用日元認購政府債券和外債,發行公司債券和股票。
3.投資信托,經營股票、債券和外國投資信托。
4.離岸金融服務,包括銀團貸款、項目貸款、中長期外匯貸款和短期資金拆借。;
5、金融服務,廣泛開展投資考察服務,為國際投資者作為資產托管和外匯使用。
發展戰略:繼續保持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日本金融機構的地位,徹底實現業務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建立穩定的利潤來源,充分利用投資者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