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賠償給據郵件的損失: (壹)保價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部分損壞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與郵件總價值的比例賠償郵件的實際損失。第二,妳和快遞公司之間是合同關系,自然只能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要求賠償。第三,電腦的殘值需要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果所謂保險公司的鑒定偏離事實,妳可以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