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管理不善或其法律地位,股東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1.投資損失風險
股東有向公司出資的義務,但其出資不得收回。
2.得不到好處的風險
股東為公司做出貢獻後,經營得好就會獲得收益,從而獲得回報。公司經營不好,就沒有收益,也沒有虧損,股東得不到任何收益,這也是壹種風險。
3.法律風險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