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全稱是有限責任公司
定義為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這類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與有限責任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相比,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股東要承擔償還責任。在中國,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但允許設立無限責任企業,如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這些企業不是獨立的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企業的所有者直接承擔無限的公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