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機構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機構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壹至二名監事。

  • 上一篇:武漢有有哪些制藥廠?我想要壹個具體的地址,謝謝。
  • 下一篇:鄭州樂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