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動與申請人協商,盡量達成壹致;
2.協商不成,可以找當地勞動部門聯系溝通,請他們調解協調;
3.如需到勞動仲裁庭,積極配合勞動仲裁部門提交答辯書,參加仲裁聽證;
4.加強公司人事管理,對所有新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向勞動部門備案,嚴格執行勞動相關法律法規。
員工惡意仲裁後如何處理?
企業如果發現員工惡意仲裁,可以先和員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積極收集證據,應訴仲裁,用證據反擊。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部分案件還可以向法院申訴。
綜上所述,壹般會先進行溝通,溝通不成直接開庭。員工提出勞動仲裁,勞動部門首先會打電話給單位負責人了解情況,順便會咨詢單位的處理方式。如果單位認為自己沒有過錯,壹般會選擇直接開庭,收集相關資料,為開庭準備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