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牌照。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續展;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牌照,壹般是因重大違法違規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
擴展數據:
1.公司決定不申請寬限期;
2.未在規定時間內(即自暫停上市之日起45日內)提出寬限期申請或寬限期申請未獲證券交易所批準;?
3.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報告;
4.寬限期內第壹個會計年度持續虧損,或者其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拒絕表示意見;
5.恢復上市申請不予批準。
有上述情形之壹的,證券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特別轉讓服務,中國證監會將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應當在收到決定後兩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報紙和網站上刊登股票退市公告。退市股票將依法通過櫃臺在指定的證券公司進行。
百度百科-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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