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條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將作為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設立新營業網點、發行上市等的審慎性條件。
第三十條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將作為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範圍和推廣順序的依據。
第三十壹條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結果,確定各級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具體比例。
第三十二條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主要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使用。證券公司不得公開分類結果,不得將分類結果用於廣告、宣傳、營銷等商業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