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股權的實現方式有拍賣和質押出售。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實現質押的,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約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條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實現質押的,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約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