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破產,但根據保險法規定,其保險業務和準備金將由其他保險公司接管。詳見《保險法》第三章第八十八條: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的,其人壽保險合同和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不能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壹家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前款規定的人身保險合同和準備金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轉讓或者接受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所以站在客戶的角度,妳可以理解為保險公司不會破產。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成立壹家保險公司需要2億人民幣的資產,其中70%由保監會監督管理。此外,保險公司的經營方式還包括:國債、儲蓄、金融證券、人大允許的經濟投資等。所以壹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成立後,其經營壹定是盈利的,所以保險公司基本倒閉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保險公司經營不好,保險公司會選擇合並。另外,保監會有權停止這家保險公司的業務,直到有足夠的資金使這家保險公司能夠重新運營。如果在壹定時間內不能繼續經營,法院將宣布其破產。保險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的,其全部業務將由保監會指定的另壹家保險公司代理,繼續其售後服務,或者辦理退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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