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註冊資本要求,壹般500萬以上;
2.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價人員;
3.符合要求的章程;
4.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5.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先進行前置審批,不需要前置審批的,可以先取得企業營業執照。
註冊投資管理公司所需的程序:
1,企業名稱審批:提供盡可能多的公司名稱,保證通過概率;
2.營業執照和企業信用號審批: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工商登記申請書、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章程等材料申請營業執照;
3.刻章: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勤分局審批後,刻章;
4.銀行開戶: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印章原件、身份證到銀行開立公司法人賬戶;
5.稅務核實:會計人員陪同法人到稅務局核實公司的具體稅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