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經驗有資質的運輸站;
2、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3、有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成立公司的條件由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
申請經營道路運輸站(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