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擁有或通過協議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支機構與子公司的區別有以下幾點:(1)劃分是基於母公司對應的不同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獨立於母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與總公司相對應,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2)不同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3)責任不同的子公司負責債務關系,總公司負責分公司的債務關系。(4)表現形式不同的子公司有獨立的名稱和章程,分公司有總公司的名稱沒有自己的章程。
法律客觀性:
關於企業集團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