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3,並於2004年、2005年、2013年和2018年多次修訂。
根據2008年10月26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發布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對現行版本進行了第四次修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