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是國有獨資創業投資企業,資金基本由地方財政直接提供或由國有獨資公司安排;
第二種是政府參股的創業投資企業,壹部分由地方財政直接提供或國有獨資公司安排,另壹部分由國內其他機構和自然人提供;
第三類是境內企業(簡稱民間組織)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均由境內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除外)、金融機構、其他境內機構和自然人出資設立;
第四類是外商獨資或合資投資企業,包括在境外註冊並在境內開展業務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