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接受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組織;
4.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收購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減少公司資本或者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單位合並外,公司不得收購公司股份;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成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禁止或限制向外國投資者轉讓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行業的公司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的股份轉讓
第壹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138條。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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