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籌建期間的開辦費:壹般是公司財務處理的重點。開辦費是指公司在籌建期間發生的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各種費用。具體包括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銀行貸款利息、律師費、註冊費等不能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費用。下列費用不應列為開辦費:應由投資者承擔的費用,如投資者的差旅費、利息支出、籌建期間應計入項目成本的匯兌損失等。
2.所有開辦費均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3.開辦費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並取得營業收入時停止,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4.對於固定資產的準備,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或廠房壹般計入在建工程,完工後轉入固定資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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