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三年內不能新設公司,不能擔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監事、董事;
二、合法名下的其他公司不能變更,不能搬遷,發票不能增量;
第三,法人不能乘坐高鐵、飛機出行;
4.法人不能貸款買車買房,不能領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