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支付:借款人持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原因、借款金額必須完全壹致,不得塗改、支票、現金。
借貸管理規定: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批準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的金額辦理借款,出差回來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業務費用、流動資金等其他臨時借款應及時上報,除流動資金外的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逐月借入。
如果貸款金額超過2000元,應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提供貸款核銷。貸款核銷應以貸款申請表為依據,據實報銷。如果貸款超出申請表範圍使用,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核銷。
借款人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核銷手續。未還款的借款人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款的借款人將轉為個人借款,並從工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