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個月後可以重新申請,前提是上次IPO申請被拒的原因不是因為造假。公司在獲得證監會給出的不批準發行上市的文件6個月後可以重新申請,但必須重新排隊。如果因為詐騙被拒,必須等到36個月後才能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批準,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根據法律規定,上市失敗後,如果不是因為造假,可以在拿到證監會出具的不批準發行上市的批文六個月後重新申請。
2.公司上市要遵循以下哪些程序?
公司上市應遵循以下程序:
1,有上市實力和資質的公司;
2.依法進行股份重組;
3.券商核心;
4.保薦機構推薦;
5.經證券監管部門批準;
6.公司股票依法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